模具之維護與保養

 

5.9  模具管理

5.10.1    工模部對模具進行編流水號, 其編號原則參見《模具流水號編號原則》, 完成之模具交生产部管理, 工程部制定《模具清單》並建立《模具卡》.

5.10.2    模具之維護與保養: 模具保養員執行模具維護與保養並填寫《工模每日保養記錄》.

5.10.3    模具之維修

5.10.3.1    在生産中, 因模具損壞需維修的, 由使用部門填寫《修模通知單》後送工模部修配組維修.

5.10.3.2    修復後之模具, 需由使用部門進行試, 樣品交品管部確認, 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工模部修配組將此單登錄收集. 定期交生管組统计.

5.10.4    模具變更:

5.10.4.1  在模具的製作過程中, 因客戶要求需對模具製作進行變更時, 如可行則由工程部開出《模具設計變更通知單》(MCN), 並附上相關變更資料交工模部. 如不可行則由工程部與客戶進行溝通. 如製作過程中, 工模部的設計變更須經由工程科發出MCN, 主管批准後登錄發放至項目負責人.制程的變更須經由生産科主管批准後登錄發放至項目負責人.

5.10.4.2    如若時間允許的情況下, 工模部按正常的手續由設計工程師根據客戶要求進行設計更改並獲得充分審批後才發放至相關的生産部門.

5.10.4.3    如若時間緊急, 先由工程科工程師在圖紙上作手動更改即可發出MCN執行.

5.10.4.4    客戶修模或改模也適合510.4.25.10.4.3兩種情況.

5.10.5    模具保存: 保存兩年以上未使用一次之模具由工程部通知客戶收回.

5.11    本程式所産生之質量記錄, 依《質量記錄控制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