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方針的明確化

1-6

交流

11

具有敝公司全廢禁止物質的資訊傳達途徑﹑方法,
以書面形式對所有単位/部門作指示、聯繫及貫徹。(確認所發文件)

1-7 

環境管理系統審查(內部審查)

12

曾經發生問題的工序的監視,以及對策的效果確認均受到監查。

2-1 

産品含有環境有害物質管理

13

文件化産品含有環境有害物質管理體制。(流程圖也可)

進料檢查~出貨管理爲止

2-1 

産品含有環境有害物質管理

14

敝公司禁止物質及標準在管理準則之中有明確規定。

15

明確掌握材料(含使用自己公司回收利用材料的情況)裏含有的化學成分及含有率。

16

明確規定了産品含有環境有害物質的使用部門﹑承認部門的任務,責任,許可權。

2-2

變更管理

17

變更管理的準則書(流程圖也可)明確。如(產品中的材料變更時機﹑流程。)

18

變更材料或材料所含有的化學物質的成分及含有率等時,需發行「客戶同意書」並取得敝公司的批准。

19

變更製造工藝法或生産地點﹑設備時,需發行「客戶同意書」並取得敝公司的批准。

20

變更供應商或外加工商時,須獲得敝公司的批准。

2-3

異常處置

21

具有異常處置機制(流程圖也可)。

22

需明確關於異常的定義。

23

産生環境不合格時,須向環境管理負責人(化學物質管理負責人)及經營負責人報告。

24

關於異常,須進行糾正及採取預防處置,同時對其他產品、部材展開橫向式的處理。(回收改善對策書確認対策的有效性)

25

能夠確認出發生異常的批貨。

26

為免不合格品混進合格品,明確與合格品的識別,以利分辨。

27

對改善對策後的不合格品,均實施進料檢查及出貨檢查。

28

不合格品是交給敝公司的産品時,將其事實(資訊)向敝公司報告。(以標準或流程圖表示出報告的過程)

2-4

供應商﹑協力廠管理(包含2次,3次供應商)

29

有否適當地將敝公司的全廢禁止物質之資訊傳達給供應商﹑協力廠

30

定期地確認敝公司全廢禁止物質的管理情況。(確認準則書與實績)

2-5

采購管理

31

具有選定新供應商的準則。(如果有實績,確認記錄)

(新供應商選定)

32

部材(零件)供應商的選定準則裏有不使用禁止物質的確認專案,並實施現場評價。

2次,3次外部訂貨供應商選定)

33

與部材(零件)供應商的交易合同上,寫明不使用禁止物質。

34

購進部材的規格書以最新版管理,具有禁止物質的不使用確認專案,實施了不使用檢查。

3-1

進料檢驗

35 

具有産品及零件的進料檢驗準則。

明確規定應該檢查或管理的敝公司禁止物質。

36

關於收貨檢查的適用範圍,使用於敝公司部材(零件)的全部原材料須均爲物件。

37

在自己公司內測定敝公司禁止物質時,儀器需進行定期維修及校正,並留下記錄。

  定期地實施進料檢驗結果資料的驗證。

(與測定樣品核對或確認與ICP資料的相關)

38

由外部單位實施檢查、測定時須確認檢查精度。(敝公司推薦的機關,現在爲SGS, ITS

39

進料檢驗員接受過有害化學物質管理的教育。

3-2

製造工序管理

40

公司內規定了關於工序管理系統。(管理工序圖或流程圖)

在管理工序圖或工序流程圖上具有敝公司禁止物質的管理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