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分类
1-6 |
交流 |
11 |
具有敝公司全廢禁止物質的資訊傳達途徑﹑方法, |
1-7 |
環境管理系統審查(內部審查) |
12 |
曾經發生問題的工序的監視,以及對策的效果確認均受到監查。 |
2-1 |
産品含有環境有害物質管理 |
13 |
文件化産品含有環境有害物質管理體制。(流程圖也可) |
進料檢查~出貨管理爲止 |
|||
2-1 |
産品含有環境有害物質管理 |
14 |
敝公司禁止物質及標準在管理準則之中有明確規定。 |
15 |
明確掌握材料(含使用自己公司回收利用材料的情況)裏含有的化學成分及含有率。 |
||
16 |
明確規定了産品含有環境有害物質的使用部門﹑承認部門的任務,責任,許可權。 |
||
2-2 |
變更管理 |
17 |
變更管理的準則書(流程圖也可)明確。如(產品中的材料變更時機﹑流程。) |
18 |
變更材料或材料所含有的化學物質的成分及含有率等時,需發行「客戶同意書」並取得敝公司的批准。 |
||
19 |
變更製造工藝法或生産地點﹑設備時,需發行「客戶同意書」並取得敝公司的批准。 |
||
20 |
變更供應商或外加工商時,須獲得敝公司的批准。 |
||
2-3 |
異常處置 |
21 |
具有異常處置機制(流程圖也可)。 |
22 |
需明確關於異常的定義。 |
||
23 |
産生環境不合格時,須向環境管理負責人(化學物質管理負責人)及經營負責人報告。 |
||
24 |
關於異常,須進行糾正及採取預防處置,同時對其他產品、部材展開橫向式的處理。(回收改善對策書確認対策的有效性) |
||
25 |
能夠確認出發生異常的批貨。 |
||
26 |
為免不合格品混進合格品,明確與合格品的識別,以利分辨。 |
||
27 |
對改善對策後的不合格品,均實施進料檢查及出貨檢查。 |
||
28 |
不合格品是交給敝公司的産品時,將其事實(資訊)向敝公司報告。(以標準或流程圖表示出報告的過程) |
||
2-4 |
供應商﹑協力廠管理(包含2次,3次供應商) |
29 |
有否適當地將敝公司的全廢禁止物質之資訊傳達給供應商﹑協力廠 。 |
30 |
定期地確認敝公司全廢禁止物質的管理情況。(確認準則書與實績) |
||
2-5 |
采購管理 |
31 |
具有選定新供應商的準則。(如果有實績,確認記錄) |
(新供應商選定) |
32 |
部材(零件)供應商的選定準則裏有不使用禁止物質的確認專案,並實施現場評價。 |
|
(2次,3次外部訂貨供應商選定) |
33 |
與部材(零件)供應商的交易合同上,寫明不使用禁止物質。 |
|
34 |
購進部材的規格書以最新版管理,具有禁止物質的不使用確認專案,實施了不使用檢查。 |
||
3-1 |
進料檢驗 |
35 |
具有産品及零件的進料檢驗準則。 |
明確規定應該檢查或管理的敝公司禁止物質。 |
|||
36 |
關於收貨檢查的適用範圍,使用於敝公司部材(零件)的全部原材料須均爲物件。 |
||
37 |
在自己公司內測定敝公司禁止物質時,儀器需進行定期維修及校正,並留下記錄。 |
||
定期地實施進料檢驗結果資料的驗證。 |
|||
(與測定樣品核對或確認與ICP資料的相關) |
|||
38 |
由外部單位實施檢查、測定時須確認檢查精度。(敝公司推薦的機關,現在爲SGS, ITS) |
||
39 |
進料檢驗員接受過有害化學物質管理的教育。 |
||
3-2 |
製造工序管理 |
40 |
公司內規定了關於工序管理系統。(管理工序圖或流程圖) |
在管理工序圖或工序流程圖上具有敝公司禁止物質的管理專案。 |